历史

第一百一十八章:乡试再起......(6 / 6)

从北明的土地高度兼并而灭亡、张居正一条鞭法的中兴。

汪洋恣肆一万多字,大谈取消人头税的利大于弊。

等十六出场。

贾琮等众生员,都觉得好像坐了三年牢一般。

有一种重见天日的感觉。

然后就陷入了焦急的等待,等待桂花飘香那天的龙虎榜。

人生中的第二次乡试考完。

贾琮与同年到笔筒胡同饮宴,张冇才豪气请客。

骑马归来,回过父母!

贾琮在厢房闷头大睡,晴雯守候里间。

过两日晨间请安。

贾赦留饭,他瞧瞧这个小儿子,不苟言笑道。

“琮哥儿房里,是该有个通房的了。”

邢夫人提议道:“老爷,我看小红最合适。

她老子、老子娘都是家生奴才。

人也妥当规矩。”

贾琮竖直耳朵听,见他们下筷子,他才动筷。

封建家长制便是如此。

皇帝统治整个帝国,家长在家里范围之内也是皇帝。

明朝规定的宗族制度,老子为了老子他娘。

杀死儿子祭祀,以求感动上天。

这种惨绝人寰的“孝道”,在大明朝是合法合理的。

并且本地官府还会上旌表,请求朝廷表扬。

这种情况在《北明实录》里边屡见不鲜。

宗族制度的可怕。

剥夺人权还在于限制儿女人身财产。

安排婚事包括丫头。

只要有一点的理由就可以施加惩罚。

古代宗族不能分家的一大理由就是“孝道”。

如果父母在!

儿子分家、改户籍,按照《大楚律法》杖刑。

并且,严重影响名声。

父母在而分家,就是“不孝”。

官场的前途也会毁灭殆尽。

一般来说。

宗族的父母坚决不允许儿子、女儿未婚之前拥有私人财产。

这是古代奴才欺负少主、权大的由来。

像赖大、周瑞之类

贾宝玉、贾琮等都要喊“叔”或者“爷”。

这也是大楚律法中明文规定的。

当然这只是一般情况。

未婚儿女有没有私人财产,全凭父母意志决定。

贾琮写书、开书坊,对父母有孝敬。

他们不加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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