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十八般兵器总说(4 / 4)

汉刘熙《释名?释兵》:「钺,豁也。所向莫敢当前,豁然破散也。」(释名未见)<秋、战国时,钺出土较多,但已渐失其战器xing质,而变为仪仗饰品及明堂礼乐舞蹈之用。这是因为刀剑广泛应用在战场,而使笨重的钺退伍了。

十、戟:

戟为戈、矛合体之兵,柄前安直刃以刺敌,旁有横刃,钶勾啄敌,具有勾刺的双重作用。

1975年bei jing近郊发掘周初(约西元1120年)木椁墓,出土青铜兵器中,有「戟」九支,证明了:「戟」这种中国特有的兵器,至少已有三千年以上的历史。

周代大戟的出土,说明在周时已广为使用。古籍所载「棘」即「戟」。《左传?隐公十一年》:「颍考叔挟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杜预注:「棘,戟也。」戟又为战国时的五兵之一,可知戟为当时常见的兵器。

1974年在陕西临潼秦始皇陵的秦俑从葬坑中,出土了大批的兵器,有秦弓、镞、矛、戈、钺、吴钩等。就是两千两百年前,秦代军队武器装备的再现。戈、矛、戟这三种兵器,都安有三公尺左右的长木柄,下端装有铜,有的矛柄长达6.3公尺。

汉刘熙《释名?释兵》:「车戟曰常,长丈六尺,车上所持也。八尺曰寻,倍寻曰常,故称常也。手戟,手所持之戟也。」

《周礼?考工记?庐人》:「庐人为庐器,戈六尺有六寸,殳长寻有四尺,车戟常。」

汉刘熙《释名?释兵》:「戈,句孑戟也。戈,过也,所刺捣则决过,所钩引则制之,弗得过也。」

汉代长兵重戟,长度在长兵与短兵之间。《汉书?东方朔传》:「武帝坐未央前殿,东方朔执戟立。」说明汉代文臣亦执戟。(?)又有双戟,《三国志?吴志》:「孙权乘马she虎,投以双戟」、「甘宁执双戟舞」、《魏志》「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可见当时戟不仅广用,而且较重。

曹丕《典论?自叙》:「夫事不可自谓己长,余少晓持复,自谓无对;俗名双戟为坐铁室,镶为蔽木户。後从陈国袁敏学,以单攻复,每为若神,对家不知所出,先ri若逢敏於狭路,直决耳!」(《三国志?魏书?文帝纪》裴松注引)

晋代,长兵重矛枪,戟已降为仪仗之器,军士均执枪,而不执戟了。《晋书?王浚传》:「浚起宅门前路,令广数十步,曰:吾yu容长戟帜旗。」可知戟已不在战场上应用了。

唐代戟已广用於舞具。《唐书?礼乐志》:「太宗制舞图,命吕才以图教乐工百二十八人,披银甲,执戟而舞,每三变,每变为四阵,象击刺往来,歌者和曰『秦王阵乐』。」此虽是银甲执戟,但戟已完全失去武器xing质,沦为舞具了。

宋代的戟很少用於战场。《武经总要》在长柄铁刀类中,绘有一种「戟刀」,可知其形制为适应战场而变化,不是原形戟了。

清代杂兵中有一种月牙短戟,或名手戟,除月牙刃外,上有尖锋、曲钩,亦具有勾兵、刺兵、割兵、兵等作用。

目前仍有练戟者,戟的练法与刀枪不同,戟一般不做舞花,以剁、刺,勾、片、探、挂掳、磕,为主要的招式。

古代戟分戟分马上戟、步战戟、双戟等不同用法,明清以後,同样形制的戟,各种武术流派,亦有各种不同练法。

十一、鞭: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有的鞭首上联缀一条短铁链,上系两节铁棍,称做联珠双铁鞭。还有一种铁链夹棒,出自西北地区,是受农家打禾连枷启发创制而成的。

鞭、锏二者,始源甚早,但鲜见出土文物。《史记?伍子胥列传》:「及吴兵入城,伍子胥求昭王,乃掘楚平王墓,出其尸,鞭之三百,然後已。」说明chun秋、战国时期已开始用鞭。

《初学记?武部?刀》:古者用革,以扑罪人,亦以驱马。故其文从革。《书》曰:「鞭作官刑。」此则施於民也。《传》曰:「左执鞭弭。」又曰:「虽鞭之长,不及马腹。」此则施於马也。其後以竹代革,则策、二文,又并从竹,盖因驱策击之义以立名也。

後梁战将王彦音,不仅善枪,而且善铁鞭。冯云鹘《金石索》中,图示了王彦章铁鞭一幅,「长仅六尺二寸强,重清秤十五斤,凡十九节,每节以铜条束之,柄饰木而束以铜,柄端如槌,四面环列『赤心报国』四字」。(《中国兵器史稿)可知鞭虽属短兵类,但其形制较长,而且较重,需大力演练。

宋丁度、曾公亮《武经总要》:「铁鞭多节,系袭晋代遗制。连珠三节鞭亦系胡人器形。铁?唐代已广用之。」

宋人喜欢用短小的打击兵器、主要靠重力打击敌人,使用者必须是力气大的人,多在马上使用,徒手持用则重了一些。

明代出现了两节铁鞭,其形略如宋代铁链夹棒,但宋器铁链颇长而短棒怍方体;明器则中链甚短,而上下棒均系细圆体,所以其名叫鞭。其他鞭?,明代甚多,何良臣《阵纪》说:「钯尾鞭、丈八鞭、连珠铁鞭、豹尾鞭、铁鞭,各有专门,但身法、手法、步法,皆由拳棍上来。」此可知,明军中多有用鞭者,而且重视以拳棍技术为基础,来提高高鞭的实战能力。

清代鞭形制已有软硬之分,但软硬之广用,是在清军入关之後,因为当时满族人及北方人喜练这种鞭。当时为九节鞭,每一节长仅三至四寸,联以铁环,不用时,可以收小握於一手之中,或围绕腰际。用时抽开鞭头,套索於腕,猛力一抽,鞭即挺直,可用其击、笞、勾、缚,善用者常可胜敌人之刀剑,一击而可拖拉敌颈或腿,使其倒地。

还有一种木质鞭杆,其长度以人之一臂加肩宽度之,亦称「短鞭」。因其形短小,用时极方便。

鞭有单、双、软、硬之分,其质有铜、铁、铁木、纯木之别,与用皮革制成,驱赶牛马的鞭子,是完全不同的器具。但软鞭类的七节鞭、九节鞭、十三节鞭等,与赶牛马的鞭子,在来源上,可能有一定的关系。

鞭与锏使法相似,主要以挡、摔、点、截、扫、盘、板、戳、拦、撩、拨,以及绞压等主。它要求演习者在身法上转折圆活,刚柔合度;步伐轻捷奋迅,与手法紧密配合。

软鞭是软硬兼施的兵器,其特点是身械协调xing强,演练者强,既要有击打速度,又要体现灵巧的方法。尤其舞动时,上下翻飞,相击作响,如银蛇飞舞,使人眼光撩乱,因此有极好的表演效果。

十二、锏:

铁鞭为六角形,铁锏为四楞形「大小短长,随人力所胜用之。」鞭、锏都属短兵器,因为二者形制相似,所以历代都把鞭、锏相提并论。宋《武经总要》:「铁鞭、铁锏二se,鞭,其形大小长短,随人力所胜用之。有人作四棱者,谓之铁锏,谓方棱似形,皆鞭类也。」明《武备志》亦同。

清王《兵仗记》说:「与剑相类者为铁锏,无刃起四棱,言方棱似?也;有与为类者为铁鞭,纯铁为之,状如竹根节也。鞭、锏大小长短,各随力所胜用之。」由以上历史专著,我们可以了解,鞭形戕如竹根节,而状为四棱体,二者长短因人而异,以力量大小而权衡。

鞭与锏历代视之为杂兵,因为在短兵器中不及刀、剑用之广,除双鞭双锏外,多配於其他兵器作战,尤其和长兵为伍来使用。

唐初的战将秦琼善使双锏。

十三、镐:

镐(挝)、骨朵。锤、椎。

《後汉书?独行列传》:温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杀数人。」《旧五代史?唐书?李存孝传》:「阵中易骑,轻捷如飞,独舞铁,挺身陷阵。」宋洪迈《夷坚丙志?婺州雷》:「面丑黑,短发血赤se,蓬首不巾,执如骨朵状。」

骨朵,本名胍肫,讹为骨朵,现代人犹称花蕾为花骨朵。这种兵器,类似锤头,木柄上安装一个蒜头或蒺形的重铁器,凭藉重力锤击敌人。

明代的与宋代的骨朵相似,但柄较短。

椎,在著名的「窃符救赵」故事中,魏国公子信陵君无忌,窃得虎符,矫诏命将军晋鄙发兵援赵,晋鄙尚有所疑,即遭勇士朱亥取出暗藏的四十斤重的铁锥击杀。过了四十七年,秦始皇巡游至博浪沙时,张良使大力士怀一百二十斤重的大铁锥埋伏路旁,企图行刺,而误中副车。这种可以随身携带的铁锥,没有固定形状,随使用者的力气而制汉初淮南厉王刘长,刺杀辟阳侯审食其时,用的是一种小型的金锥。

锤,是一种带柄的状打击兵器。元朝蒙古骑兵善用铁锤,一种六棱形,称「西夏帕耳」;一种锤头为六角形,用短铁链系於柄上,称「佛来尔」。

清军入关前也很喜欢用锤,成立过铁锤军,定鼎中原後,遂不复用。

挝是一种构造较复杂的兵器。宋代有两种长兵,一种抓枪,长二丈四尺;一种抓子棒,无刃而有铁爪,都有击抓之作用。但这种「抓」与「挝」是否一物呢?明茅元仪《武备志》上图示了一种双飞挝,「用净铁打造,若鹰爪样,五指攒中,钉活,穿长绳系之。始击人马,用大力丢去,著身收合,回头不能脱走。

挝兼有抓勾之作用,与宋之抓枪、抓子棒相似,但挝要抛,而抓则不离双手;同时挝五指活动具有机械能力,被抓住即难逃脱,可辅助长短兵器之不足。何良臣《阵记》亦提到明有抓枪与抓子棒,说明「挝」与抓」是有明显区别的兵器。

清代有一种飞爪,脱胎於棉绳套索,《中国兵器史稿》说:「此器仅一绳一爪,爪以铁制,与人掌同;惟而略短,每指除大指外,亦均三节。第一节之端锐利有如鸡爪,每一节相连之处,皆活络,装有极小及灵活之机关,能使各节伸缩活动,盖每节小机括,亦有弦索通於总索也。飞爪著人,将索一抽,小机括使爪深陷入人体,敌挣奔则愈深,万难逃脱。」估计,飞爪可能是承袭《武备志》之双飞挝而制,而且因明之双飞挝不便,而改为单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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