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十四章 动情(4 / 5)

林珑不置可否,并没有将他的瞪眼放在心上,正要再说什么的时候,看到郑夫人已是火急火燎地赶了过来。

她还没站定,就朝那想要开溜的戴着面纱的女子怒道:“你怎么跑到前面来了?我不是告诉过你,再不管好你这狗,我就将它宰了的话。”

大黑狗又吠叫起来,那戴着面纱的少女忙扯着它的颈毛,让它不要再叫。

“郑西珠,我一猜就知道是你在弄的把戏,你就这么想要吓人?”郑南珠急忙过来后,立即朝这叫郑西珠的少女怒道。转头一看果然那惊叫的人是林珑,忙上前歉意道:“林姑娘,没事吧?如果有不妥,我现在就让人传大夫来……”

贝明绯也急忙排开人群急奔到林珑身边,“阿珑,我的天啊,真的是你的声音?没出什么事吧?”

郑夫人听到女儿与贝明绯的声音,这才知道自己急糊涂了,好在女儿还知道要去问侯一下当事人,这主人家才没至于太失礼,脸色柔和了些许,“林姑娘,不要紧吧?”

“没事,只是倒地是略有擦伤,回头上上药就不碍事的。”林珑忙解释,看了看叶旭尧,“多谢了叶公子经过仗义相帮,这才没有酿成憾事,不然就罪该万死了。”

郑夫人立即向叶旭尧道谢。

不过与这插曲相比,众人的目光都是放在这突然出现的少女与黑狗身上,这两者怎么看也与巡抚这样的门庭搭不上号。

林珑自然也有好奇心的,突然,一口晚春之风吹来,将少女遮脸的面纱吹掉,少女惊呼一声,想要抢回面纱却不得,意识到自己的脸暴露于人前,忙用袖子遮挡一二,可已经太迟了。

包括林珑在内,众人都倒吸一口凉气,这少女的年纪不大,估计只比郑南珠小上一岁左右,那张脸蛋半看脸型倒也称得上漂亮,前提是要忽略她脸上深浅不一的指甲印造成的疤痕,如果只有一两道倒也罢了,可布满了颧骨左右以及下巴主吓人了,看起来像只花脸猫。

这一看就是在小时大人造成的,顿时所有的目光或明或暗地看向郑夫人。

人人皆知郑巡抚家有三个女儿,比郑华翰还年长的嫡长女郑东珠早早嫁人了,老二就是脸上长斑的郑南珠成为老大难问题,这最小的郑北珠乃庶出,不过十岁左右,倒也无人关注一个庶女。

这会儿才想到东南西北,怎么可能少了西?眼前这唤郑西珠的少女应是郑巡抚第三个女儿无疑。

莫非这脸是郑夫人弄出来的?这样的猜测让人暗暗兴奋。

郑夫人叹息一声,这会儿也不好再掩饰这家门之丑,“这是我家老爷的三女儿,乃是姨娘所出,我这当嫡母的一向公平,哪怕不是我所出,我也不会少了她一份。她与南珠只差一岁,本来也是玩伴,哪知她的生母却是犯了疯病……”

原来这郑西珠的生母产后情绪不稳定,一犯病就会打骂女儿,初时也只是敢私下里掐着衣服下的皮肉,稍长,后来却是在某夜发了疯,将女儿一张俏脸蛋用指甲划花,若不是乳娘救下及时,恐怕会被她掐死。

这样的妇人,郑巡抚夫妇哪敢再留?只好打发掉她,可孩子的脸好了后这疤痕却是去不掉,怕丢脸的郑氏夫妻,只好将她送回老家养在深闺当中。

可女儿家年纪大了总要嫁人,郑巡抚对这女儿是没有感情,到底还是亲父女,只好从老家接到任上,让妻子秘密安排一桩婚事嫁了就了事。

平日里,郑夫人也是将她关在小院里了事,哪知今儿个这姑娘听到外头的热闹声,偷溜出来躲在暗处偷看,这才会差点让好打小养的狗误事。

当然这里面很多内宅的事情并未提及,这妇人发疯的估计不会是简单事,谁不知道内宅暗斗的招数?当然郑夫人避开这话题不谈,别人也不好问。

林珑看到郑西珠掩脸站在那儿,看起来万分可怜,到底难掩恻隐之心,上前将她被风吹落到不远处的面纱拾回递给她,嫡母说得千好万好其实从行动上就能看出。郑西珠站在那儿受到众人的打量的目光,真与脱了衣裳被人瞧一样尴尬又屈辱。

“郑三姑娘,你的面纱。”

听到林珑的声音,郑西珠看向她,最后一手遮面一手接过,低低地道了声谢,接过后急忙展开遮住脸面,朝嫡母行了一礼,她准备离开这里。

林珑道:“郑三姑娘,你的脸,能不能让我试试能不能用针对去疤有效的药材为你调制肤膏?当然我不能很肯定的说有效,可我们不试试,又怎么知道行不行呢?”最后说出的话当然是看出郑西珠有顾虑。

郑西珠咬着下唇站在那儿,她不知道该不该相信眼前这个与她年纪差不多的少女?

正自尴尬也难堪的郑夫人得了林珑这话,顿时如遇救星,她可不能让自己的名声扫地啊,急忙搭腔,“我都快忘了林姑娘是这方面的行家里手,林姑娘真有办法可以恢复这脸?毕竟是待出阁的闺女,不是亲生的,我也一样有义务给她找个好夫家。”

“只能说淡化,根除估计不行了。”林珑实际地道,夸下海口的话她从来不说,“如果是当年新伤的话,估计还可以治好,可现在时间太久了。”

“若是能淡化我也高兴了。”郑夫人急忙应声,“林姑娘,这事我就拜托给你。”

“郑夫人放心,小女子一向都是尽心尽力的。”林珑保证地道。

“有林姑娘出手,西珠的脸应有救。”郑南珠也不好表现出姐妹失和的戏码来,之前林家女儿闹的那一出还在眼前呢,这样的错误不能犯。

众人看着林珑与郑西珠暂时先下去,郑南珠做陪,贝明绯跟着,也有不少闺秀好奇也跟上去细瞧,他们不禁啧啧出声,对林珑颇多赞誉,更是对玉肤坊感兴趣。

叶旭尧看着她如被众星拱月般走远,失落感就那样袭上心头,一转头看到母亲在跟前,遂皱紧眉头。

“别再皱眉头了,今儿个晚上,回去后我们母子好好谈谈。”

“嗯。”

叶钟氏真的不明白自己怎么就生出这样一个儿子来?话都这么吝啬。

林琳双眼含怒地看向那躲在暗处的林琼,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既然找到那条狗来害林珑,就要一击得手,现在好了,又给人锦上添花。

林琼咬着下唇,她也没想到那狗这么不中用,亏她还不怕死地挑衅它,仗着今天她穿的与林珑颜色相近的衣肤,这才嫁祸给了她,可惜那却是只笨狗。

郑巡抚家的厢房里面,林珑仔细看过郑西珠的脸,其实疤痕很细长,呈现白色,夹杂在皮肤上很是骇人。

正要退开一步给她把把脉,脚碰到毛茸茸的动物,她吓得又要惊叫,这狗儿一进来就趴到郑西珠的脚边,赶都赶不走。

郑西珠忙道:“它不会乱咬人的,估计是被人吓着才会去害你,林姑娘,你别怕。”伸手轻轻拍打狗儿的头部,“快点向林姑娘道歉。”

“不用了。”林珑对这狗敬谢不敏。

狗儿却是发出“呜呜”的声音,听来很像委屈地声音,看着她的狗眼湿辘辘的,看来万分可怜。

林珑本来就是花季少女,同情心是不会少的,大着肚子摸了摸它的头,狗儿也不拒绝,还蹭了蹭她的手。

“真乖。”她赞了一句。

“它平日很听话的。”郑西珠腼腆地笑了笑,“它很小时被人扔在屋檐下,是我把它捡来养得这么大。”对她来说,这是伙伴,不是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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