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婷婷:是。
顾允:他有没有说过看到你难受就心痛?
程婷婷:是。
顾允:有没有给过烟你抽?
程婷婷:是。
顾允:案发当晚他给你抽烟,然后让你昏昏沉沉,之后你就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对不对?
程婷婷:是。
顾允:那么就让我来解释这个问题吧。
△顾允拿出一个用胶袋套住的U盘
顾允:法官阁下,我请求将此证物列为证物A,并要求当庭播放。
△法庭助手接过U盘,拿上去呈给胡廷信,胡廷信在法庭助手耳边说了几句话,他就拿着U盘下去了
△稍后,法庭上就播出了李一雄给陈雪莹抽烟,并指使她跳水的画面
△视频上将李一雄所做过的事一一播放出来
顾允:请法官阁下判我当事人无罪释放,因为她根本没有杀人,是李一雄杀了人之后再采用含有尼古丁的香烟,致使我当事人误以为自己犯案。
△顾允坐下
△胡廷信敲了敲法庭上的锤子
胡廷信:本席现在宣判,程婷婷杀人罪名不成立,判处李一雄杀人罪名成立,终身监禁。
△顾允得意的嘴角上扬
△李一雄被拉了上来
李一雄:你这个狗腿子,污蔑我,污蔑我。
14场,时间:白天??地点:法庭门口???人物:顾允、霍天翊
△顾允走出来,霍天翊背对着他站着
霍天翊:你这样踩过界的打官司,你就不怕我告发你吗?那些片段你自己清楚,你找人非法偷拍,可是要坐牢的。
△霍天翊转过头来
顾允:霍大状,你管的可真宽。
霍天翊:不敢,不敢,身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和一个合格的好律师,有任何不法行为我都应该说出来不是吗?
顾允:那么难道霍大状找人跟踪我,这就叫合法?这就叫遵纪守法?
霍天翊:你知道些什么?
顾允:我什么都知道,你能想到的办法,难不成我想不到吗?
霍天翊:何国威这个无间道。
顾允:你还知道无间道啊,没错就是这样,他一边听你的命令监视我,实际上我们一直是好朋友,他真正的做法还是赚着你的钱,做着监视你的事。
霍天翊:你什么意思?
顾允:你前脚在监狱让罗伯神父针对顾卓然,后脚却天天去她办公室前搭后送的,说你没有别的目的,你觉得我会相信吗?
霍天翊:你都没证据证明真的是我针对顾卓然的。
顾允:哦,是吗?反正我们大家好自为之咯,你要告就告,我没在怕的。
△顾允离开
15场,时间:白天??地点:餐厅???人物:顾允、胡雨浩
△胡雨浩早就坐着了,顾允走进来坐下
△胡雨浩先伸出手跟顾允握手,顾允勉为其难的伸出手握手
胡雨浩:老同学,好久不见,听说你刚赢了官司,我这阵子刚好在香港有一个微商的生意,所以就过来看看你。
顾允:看我啊?哇,我都不知道呢,你什么时候这么想我的啊?
胡雨浩:哪里的话?我一直都很想你啊,说到底,我们从毕业之后也有五六年没见了吧。
顾允:干嘛要见呢?
胡雨浩:我们老同学出来聚一聚应该的嘛。
顾允:当年你们不是说不想和我住一间宿舍吗?嫌我太冷,不跟你们说话,还说我整天死气沉沉的,毕业之后一定没人请我去上班,说你们一个两个都好厉害,都找到单位了呢,不是吗?既然我是个败类,干嘛要见,不知道有句话叫If?you?live?with?a?lame?person?you?will?learn?to?limp(如果你和一个跛足的人住在一起,你会学会跛行。),何必呢,被我传染了可就麻烦了。
胡雨浩:当年开玩笑的话你干嘛要这么计较嘛?
顾允:当年开玩笑啊?那现在是不是在开玩笑呢?
胡雨浩:现在当然不是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