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放!”诺斯不理会斑鸠的叫喊,先扛着再说,等啥时候不闹了,再给她放下来。
“你这是违法!当街夺人!”
“你一个杀手,和我谈违法?还有这是深山老林,并不是什么大街小巷,所以你还是老实点吧,乖乖做我的亲卫。”
亲卫队,是诺斯最近产生的一个想法。原著拉库萨斯不也有一个亲卫队,雷神众吗?
诺斯寻思着,他也不能落后是不?
但是没有人选怎么办?
那就强抢呗,总之得建立起来再说,不管是什么黑的白的。
当然,也得有点实力,不然什么阿猫阿狗也抓来,打酱油?
哦!语误!
怎么能叫抓,应该叫请。这不肩头已经有了一个吗?废了他九毛二虎之力才请来的。
最终,斑鸠不哭不闹了,乖乖坐在那,倒不像是个杀手了。
恩!不错。
诺斯满意的点点头,识时务者为俊杰。
“我是杀手,你们公会不会收留我的。”斑鸠嘴上还是这样说辞,想要诺斯放弃招揽她的想法。
因为,她不配。
但,为何心里,又那么渴望?
“你是我的亲卫,这些事情不用你操心,评议院那群只知道哔哔的傻子,也不敢说什么。”诺斯道。
斑鸠“...”我还没答应,可是这个人为什么一口一个我的亲卫,这么顺口?
还有,你不是隶属公会联盟的魔导士吗?怎么辱骂评议院真的好吗?那不是你的顶头上司?
事实上,在妖精的尾巴里尊敬议员的没几个,甚至非常厌恶他们。诺斯,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有这种想法也就不奇怪了。
“我想没有人会喜欢黑暗的世界,你的一生不应该浪费在血腥的世界里,跟我走,我带你走向光明。”说完,诺斯自己有些脸红,没想到有朝一日,他也会说这么一些话,怪不好意思的。
心想,马卡诺夫的拐人说法,他也应该学了一点皮毛吧?
斑鸠不语,光明?她真的有这样的荣幸吗?
“我...真的有资格吗?”
斑鸠小声说道,诺斯还是听到了。
“有的!如果没有,我帮你抢!”
万物皆可抢。
“噗呲。”
这番话把斑鸠逗笑了,这种东西也能抢吗?
这个男人不仅霸道,还有点傻,突然觉得也有点可爱呢。
“况且,你心里一定是讨厌杀戮的,只是环境使你只能这样做,对吗?从你的眼神里,我看到了渴望,你渴望光明。”说到这里,诺斯心里有些心疼。
一个人,如果没有不堪的过往,会成为一个杀手日复一日做着充满血腥的工作吗?还是一个女子。
谁不想活在光明的世界呢。
“你很犯规...真的很犯规...”斑鸠眼中闪烁着一丝丝泪花。
她,不喜欢杀人,真的不喜欢。
童年被人贩子抓走,至今为止的人生都在杀手训练营之中渡过,她不狠心,她便会被别人杀。
杀人与被杀,她选择了前者。
正如诺斯所言一样,环境使她,只能如此,她没得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