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211 疯了(5 / 6)

终于一切都办妥了。

我联系了春桃,告诉她随时注意物流的信息。

而我,则是打算买点当地的特产,就返回了。

出门一趟,总是要买点当地的特产带回去的。

之前我一个人,想送都没人可送。

但现在,我在省城已经有很多的朋友了。

总是表示一下心意。

虽然出门买的特产,十个有九个都是没用的,都是当地人不稀罕的。

但还有那么一句话,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

东西不东西的,倒是其次。

关键是一份出门在外,朋友还记挂在心里的心意。

……

我来到了是这里的小商品市场。

我自己就是做服装生意的,当然不会再买什么衣服回去。

工艺品便宜的没意思,贵的假货多,我又分辨不出,所以思来想去,还是买点吃的回去最为合算。

这里有一种风干牛肉很是出名,又香又嫩,口感很好。

我买了十几包。

店家很贴心,是可以发快递的,于是我就写好了邮寄地址。

同样是让春桃签收。

做完了这些,我扭头回去。

却看到后面一个女孩很惊喜地喊了一声:“阿喜?你是阿喜么?”

我看着面前这个女孩。

开始也有些不敢认,但最终还是认了出了。

“金兰?”

“是啊,是我,我没想到,居然在这里遇到你了!我们有多久没见了啊?”我很高兴。

“是啊,得有快十年了呢!”她一样很感慨。

我们一起握起了手,显得很是亲热。

就差要当街跳舞了。

……

金兰,我小时候唯一的朋友。

虽然我们不过才相处了不到一年的时间。

但这不妨碍,我们都把对方当成了自己的知己,都会把最隐秘的心事告诉对方。

因为我们有着相似的遭遇。

都是重男轻女的受害者。

我的家庭生活自不必说。

而金兰的童年,也充满了苦涩。

金兰是我10岁的时候,从城里搬到我们村里的。

说是村长的远房亲戚。

金兰,也到了我们村上的小学读书。

那个年头,农村人都是羡慕城里人的。

觉得城里人真好。

城里人不用在太阳底下种地。

不用挥汗如雨土里刨食。

城里人吃得好,穿得好,住楼房。

楼上楼下,电灯电话。

还可以在自己家里面上厕所。

说上厕所不用茅房,用抽水马桶。

当时很多村里的老人还在议论,这城里人哪都好,但要是在屋里面拉屎,那得多臭啊?

总之,在农村人的心中,城里就像是天堂,像是世外桃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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