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真的通过人介绍,认识了一个男人。
是一个很斯文的男人。
文质彬彬。
论收入不如阿曼达。
但也不错了。
是一家银行的管理人员。
阿曼达与那个男人谈了半年,彼此都有好感。
甚至要提出两家父母见面了。
这就意味着,已经进入谈婚论嫁的阶段了。
阿曼达于是就和养母李菊花提了这件事。
哪知道李菊花火了。
说火了都有些不够形象。
应该说是爆发了。
疯狂了。
狂怒了。
歇斯底里了。
她在电话里面就告诉阿曼达。
你想结婚?
不可能!
绝对的不可能!
我不答应!
不同意!
为什么?
理由太充分了。
简直就是呼之欲出。
你现在留学回来了。
进了大公司。
挣着高薪。
我们这个家。
特别是你弟弟,都要靠你呢!
你是我们家的摇钱树。
是我们家的聚宝盆。
是我们家行走的存折。
你怎么可以结婚呢?
你结婚了,你就成了别人的老婆。
别人的儿媳妇。
你再生孩子,你就成了别人的妈。
你有自己的家庭了。
你还会把我们这个家放在心上么?
还会把你弟弟的事情当成最重要的事么?
你挣的钱,还会都给我们么?
岂不是便宜了你自己的男人?
自己的孩子?
哪怕阿曼达再三表示,自己就是结婚了,也会一如既往的牵挂家里。
照顾家人。
在经济上不会吝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