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掩什么呢?
她刚才被阿曼达说得哑口无言。
匆匆离开时,与我擦身而过。
我看到了她的手背。
上面也有伤。
看着不深。
就是几个暗红色的小伤疤。
可能别人不一定能看出这些伤疤是怎么来的。
但是我一眼就认出来了。
这是被烟头烫伤的痕迹!
……
在我读初中的时候。
很多好学的学生。
包括我在内,都会在课桌上,用小刀刻上一个“早”字。
这当然是受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的启发。
致敬伟大的周先生。
但是混子或者喜欢装酷的男生。
包括我那个现在已经变成白痴的哥哥。
则是喜欢用烟头在自己的胳膊上,烫出很多个小圈。
显得自己很拉风。
甚至为了让伤痕更明显。
我那个傻逼哥哥还会往上涂钢笔水。
看着恶心无比。
但他们都觉得这样很帅。
或者模仿孤独,冒充绝望。
失恋的时候,烫几个。
无病呻吟。
显得自己像是一个情圣。
我对这样的行为当然很不齿。
我觉得这样做的男人与帅,或者酷,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要么蠢。
要么傻。
思想不成熟。
后来,我在工厂当厂妹的时候。
我们对门宿舍的姑娘小韩。
在外面认识了一个老乡。
那老乡拼命追小韩。
小韩开始没答应。
于是那个老乡就用烟头,在自己的左胳膊上,烫出了一个“韩”字。
把小韩弄得有些懵。
也有些感动。
似乎觉得自己遇到真心人了。
她想答应,又打不定主意,就来问我。
因为那时候,我已经经过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