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了厂里面的技术标兵。
也成为了很多女工的偶像。
现在想,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已经有了“万事通”的属性了。
小韩问我,要不要接受这个老乡。
我反问小韩。
你爱他么?
或者说爱太严肃了。
你喜欢他么?
小韩告诉我,之前是不喜欢的。
因为那个老乡整天油嘴滑舌的。
还有些不务正业。
但是看到了他胳膊上的烫字,又觉得心有些乱了。
觉得自己要是拒绝了一个这样痴情的男人。
真是有些过分。
还问我,那个老乡平时看着游手好闲的,但忽然做出了这么深情的举动。
这是不是就是说的痞子最深情啊?
就像是很多电影里面演的一样。
那些古惑仔、小混混,其实都是白马王子?
我听了急忙给小韩一杯凉水。
让她喝下去。
提醒她,妹子你小心一点,你清醒一下。
电影是用来看的,不是用来学习的。
否则一定会掉进沟里去。
还痞子最深情?
真要是深情的话,就不会当痞子了。
还白马王子?
顶多就是驴。
你呢,其实不用纠结。
你只要记住自己的本心就好。
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不要因为别的因素打乱。
至于那个手臂上烫烟头的行为?
我想了一下。
本来我就不赞成。
因为我的哥哥做过这事,我就是更厌恶。
于是我说,这种行为与痴情无关。
只是一种自残。
他连自己都不爱惜,又怎么会爱惜你?
你想想他今天烫的是你的名字。
那明天可能烫的就是别人的名字了。
况且就算是真的只烫了你的名字。
但这点感动就可以让你以身相许么?
这样的心动太廉价了。
我觉得在女生宿舍楼下唱歌、送花就已经够无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