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生物钟准时让蒋庆之睁开眼睛。</p>
脑袋里仿佛有无数刀子在戳着,太阳穴那里仿佛有锤子在捶击。</p>
他捂着头,呻吟着,“水。”</p>
李恬把他扶起来,把水杯递到他的唇边,蒋庆之颤抖着手扶住水杯,贪婪的喝着温热的茶水。</p>
“再来一杯!”</p>
连喝了三杯茶水,蒋庆之想吃糖,“可有饴糖?”</p>
“有。”他们也算是老夫老妻了,李恬知晓他喝多后的喜好,准备了饴糖。</p>
觉得浑身虚弱的不像话的蒋庆之吃了两块饴糖,觉得魂魄回来了些。</p>
“有些反胃。”蒋庆之蹙眉,李恬问:“可是要吐?”</p>
蒋庆之摇头,“大概是饴糖的作用。”</p>
饴糖会刺激胃酸分泌,而昨夜狂饮的代价就是伤胃。</p>
“小心脾胃!”李恬说。</p>
“昨日……”蒋庆之问:“我可说了什么过头的话?”</p>
“他们说夫君作了一首诗,很是豪气。另外,荆川先生问夫君对当世的看法,夫君说什么……当世就两个字:陈腐。”</p>
记忆碎片不断涌来。</p>
同样的时间,唐顺之已经起来了。</p>
道人们在外面洗漱,声音不小。</p>
唐顺之在屋里缓缓而动,一套五禽戏打的缓慢。</p>
嘘!</p>
他呼出一口气。</p>
收势。</p>
闭眼养神。</p>
唐顺之拿出一卷书,走到了外面。</p>
“荆川先生”</p>
“嗯!”</p>
唐顺之温和点头。</p>
借着晨曦,他看着手中的道书。</p>
唐顺之聪明绝顶,学什么都特别快。比如说学枪法,按理人到了岁数去学枪法,只能学个寂寞。可他却学成了枪法大家。</p>
老天爷总是会格外宠爱一些人,比如说王阳明,都是人,看着一丛竹子能干的不过是欣赏罢了。</p>
但王阳明却看着竹子想到了格物。</p>
这一格就是七天七夜。</p>
唐顺之看了一会儿道书,突然笑道:“昨夜,很是有趣。”</p>
昨晚徐渭和张居正联手,夏言起哄,大伙儿一起出手把蒋庆之灌的七荤八素的。</p>
酒后的蒋庆之果然是妙语连发,甚至还作了一首豪气了得的诗词,让唐顺之也大为赞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