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第六章 线索(3 / 4)

“哦?是这样吗?这样决定还早。。。。”林潇说。“凶器确认是菜刀的话,那么在厨房中拿走菜刀的人就不是苗木了。”</p>

“对,就是这样,真的不是我,请大家相信我。”苗木说。</p>

“你们俩个都串通一气了,这样的辩解有什么意义?只是这样说的话,谁都可以辩解。”冬子说。</p>

“不,苗木有证人。。当然不是我。。。对吧,朝日奈同学。”林潇说。</p>

“唉?”朝日疑惑道:“怎么了。。。”</p>

林潇说:“今天我和苗木去调查餐厅的时候,朝日奈同学你说过吧,昨天晚上你想喝红茶,进到厨房的时候菜刀确实还是齐的。。。可是在你喝完红茶,想要收拾红茶来到厨房,却发现菜刀少了一把。。。。菜刀是在朝日奈同学呆在餐厅的时候不见的,那个时间朝日奈同学,你有看到过苗木吗。。。。?”</p>

朝日奈说:“。。。这个,我应该没有看到过。”</p>

“菜刀是在朝日奈同学呆在餐厅的时候不见的,可是在那个时间,没有看到苗木,所以苗木不可能去拿菜刀。”林潇说。</p>

“是啊,我那个时间根本没有去过餐厅,也就是说我不可能有办法拿到菜刀。”苗木说。</p>

冬子说:“那么会不会有这种可能性,那边只会游泳的笨蛋和苗木是共犯,所以说了假的证词之类的。”</p>

“什么?只会游泳的笨蛋!话说。。。我为什么是共犯啊!”朝日奈说。</p>

十神看了一眼黑白熊说:“有个问题,想顺便问下那只布偶,如果有共犯存在,那个人也算凶手吗?”</p>

黑白熊说:“那么说明一下这个问题,杀人的时候,杀人可以找共犯,但是只有下手杀人的一名凶手可以毕业。”</p>

雾切说:“换言之,就算协助杀人,共犯也没有好处。。。。”</p>

大和田说:“那么,应该不会有共犯了吧。。。。”</p>

“可是。。。会不会凶手可能是不知道那个规定而已。。。”</p>

千寻说。</p>

黑白熊说:“啊啊。。麻烦死了啊!这次事件,没有共犯这个东西!啊。。。我讲出来了。。。”</p>

苗木说:“总之我没有去餐厅,也没有拿走菜刀,所以我不是什么凶手!”</p>

“那么。。。拿走菜刀的人是谁。。。。”千寻说。</p>

瑟雷丝说:“如果是一直呆在餐厅内的朝日奈应该能办的到吧。。。。。”</p>

“不,不是不是,不是我啦!”朝日奈说。</p>

山田说:“有人可以证明吗?”</p>

大神樱这时说:“我。”</p>

朝日奈说:“昨天晚上在餐厅喝红茶的时候,我一直都跟阿樱在一起啦。。。。”</p>

桑田说:“额。。。保险起见。我先问下阿樱是。。。。”</p>

“我。”肌肉发达的女格斗家大神樱,淡淡的说。</p>

“那也是啊。。。”桑田脸色微白的说。</p>

大概是被大神樱的气场给吓到了,对方那一身肌肉是女生的事实还什么阿樱确实够吓人的。。。。。</p>

叶隐说:“那么,会不会是你们其中一个人偷偷拿走了菜刀?”</p>

“不,那是不可能的。。因为。。。”朝日奈欲言又止。</p>

大和田说:“是怎么啦?”</p>

大神樱说:“昨晚上我在朝日奈的房间和她一起过夜。。。”</p>

朝日奈说:“因为看了奇怪的影像。。。我觉得很害怕啊。。。所以硬拉着阿樱在我这里过夜。。。所以我们本来就有不在场证明啊。”</p>

冬子说:“在别人的房间过夜。。。没有违反校规吗?”</p>

林潇说:“虽然禁止个人房间以外的地方休息睡觉,但是没有禁止在其他人的个人房间睡觉啊。”</p>

“。。。其实还有一个人来过餐厅。”朝日奈说。</p>

“是谁?”十神说。</p>

“。。。其实是舞圆沙耶香妹妹,来过餐厅。。。。就是被杀害的她啊。。。”朝日奈说。</p>

“那么。。。拿走菜刀的。。。是舞圆同学?”林潇说。</p>

大神樱说:“这样一说,我也想起来了。事到如今。。。她那天的举动好像有些奇怪。。。。她一来餐厅就连看也不看我们就自顾自的走进了厨房。。。。虽然他说她只是来喝水。。。但是现在看来应该是。。。”</p>

石丸说:“那么。。。拿走菜刀的人就是被害人舞圆同学自已吗?”</p>

苗木诚说:“一定是。。。想要拿来防身。。。。”</p>

“也就是说。舞圆自已拿走的菜刀被凶手抢走,并且被用那个杀害。。。”十神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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