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往里走,森林里的树木就越是茂盛,地面上也铺着一层厚厚的腐殖质,人脚踩上去,沙沙作响。
叶城有些心疼他这双刚请名师订制的皮鞋,早知道爷爷会过来狩猎,自己就应该换身行头才过来的。
又过了小二十分钟,他俩才在密林里头遇到一个穿黑西装戴无线耳麦的魁梧男人。
这个酷哥如一尊冷面佛一样定定站在两株参天古树中间,到两人快步朝自己走来,依然不动声色,只是摆了摆手道:“首长只让小叶进去。”
黄秘书马上刹车停下,而叶城则朝他点点头,眼神中难掩一丝得色。
果然,叶老爷子就在古树后面二十多米远的地方,姿势标准的扛着一杆英国猎枪,正在聚精会神的瞄准着一个猎物。
扑!扑!扑!
一阵山鸟扇动翅膀的声音从密林深处传来,叶老无奈的摇头笑了笑,缓缓把猎枪收了回来。
叶城这才加快脚步,一路小跑到了叶老身旁,不好意思的笑笑说道:“对不起,爷爷,我把您的猎物给吓跑了。”
其实他刚才已经尽量把脚步放得很轻了,奈何山里的野物可不比电线杆上的麻雀,稍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惊走飞掉。
叶老摇摇头,着阔步走来的孙子,慈爱的笑笑说道:“该跑的总归是会跑掉的。”
跟着也不多言,提着猎枪继续往密林深处走去,而叶城则赶紧跟上。
叶老属于那种天赋过人者,现年虽已七十有三,但各器官的功能没有任何下降的表现,这在平素既能出:他的眼珠无时无刻不在转,说话时不停打着手势,总之一切充满活力。
“我到底是农民的儿子,双脚一踩上泥土,浑身就来了劲。”
叶老健步如飞。
叶城却气喘吁吁的跟在后面。
“瞧你这副败兵模样。”叶老放慢步子,训斥孙子,“不过三十出头,就喘得和风箱似地。”
“谁叫我不是农民的儿子,而是您的孙子呢!”
叶城不动声色的拍了个马屁,若是让他平日里那些下属到他现在这副样子,估计都能把眼珠子惊下来。
“我你是酒色过度。过去的皇帝为什么活不长?原因就是荒淫无度。”
叶城苦着脸跟着,不敢说半个不是。心中却是暗惊,自己之前一直洁身自好,直到前段时间受了陈扬的刺激,才咬牙让人安排了个长相酷似闵柔的女孩子。倒不是说他不敢动闵柔,只是因为他现在在团委里跟于强斗得很厉害,还腾不出手来把闵柔这个已经被他视作禁脔的女人弄到手,只好先找个替代品发泄一下。当然了,赝品也是个大美人,把他迷得足足颠鸾倒凤了好几个月,现在也算是有二奶的人了。
可他自问这事做得滴水不漏,可谁知道这才几天,难道就被爷爷发现了?
“‘度’这个东西很重要,一个人如果豁出去了,古书便称之为‘置之度外’”,叶老继续教诲,希望孙子能有所领会。
突然,他竖起耳朵,然后枪口一抬,打出一团霰弹。
砰!
叶城一惊,问:“什么东西?”
“山鸡。”
抬眼一,果然是山鸡,血淋淋的挂在树枝上。
“爷爷,好枪法!”
叶城喝彩加拍马道。
“尽会说些不中用的。”
老爷子训斥了一句,但眼里面却隐含笑意,显然对孙子的奉承还是很受用的。
“干什么事都必须时刻准备着,比如打猎时不能背着枪,而要端着枪,这样才能随时开火。山鸡这东西,起飞特别慢,必须助跑好几步,这时开枪最好。”
叶老说罢盯住孙子,希望他能领悟这番话的含义。
叶城点点头,若有所悟。
穿过这片树林市一片平地,平地中央有十数座孤坟,再往前走却是一座破败的古庙。
“爷爷,歇会儿?”叶城问。
“不。”叶老端着枪往前走。
“狐狸!”叶城突然间一声惊呼。
叶老本能的端起枪,瞄了一下却又放下了。
“爷爷,为什么不打?狐狸皮值些钱呢。”
“我从来不打狐狸。以前在游击队当指导员时,我们队长打了只火红的狐狸,大伙饱餐了一顿狐狸肉,第二天所有吃肉的人都在战斗中牺牲了。”
叶城倒吸一口冷气,向老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