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十三带着谢清欢去了西厢的书房,从墙边书柜的暗格里小心翼翼地取出一本书,恭敬地递给谢清欢:“小小姐,这是您要找的书。”
这书有些年岁了,虽然保存用心,仍不免有些残破。谢十三小心,谢清欢同样很小心,接在手里压根儿不敢用劲,放在手掌上托着:“这是原本?”
往前数代,谢家的某位高祖专攻歧黄之术,一生积累,也颇有心得,到晚年时潜心写了这部医典,留给后世子孙学习。
谢家世代书香,对书籍自然爱若珍宝,每一代的传人都要将那些珍本古籍誊抄一遍,或赠与古文化研究机构,或赠与高校图书馆,这样即便古籍失落,文化也不会失传。
谢清欢手中这医典谢家也另有誊抄本,看起来定然也比原本清晰明了,但誊抄本有个问题,那就是誊抄文字的正确xing。医典已经传了数代,经过了几人的誊抄,这中间万一有什么错漏,后果岂不是很严重?
“十三,我要亲自誊抄。照规矩,得留一份在谢家大宅,我另抄一份带走。”谢清欢淡淡道,“你也累一天了,去歇着吧,不用在这儿等着了。”
谢家大宅不缺纸张,也不缺装订设备,但誊抄这事,用的都是细毫毛笔,字体用小楷。
谢十三知道眼前这位小小姐没有养在持静小姐身边,且八岁就入了娱乐圈,在那种浮华喧闹的地方讨生活,小小姐自然也没有照着谢家传人琴棋书画皆通的标准来教养。
谢十三迟疑了一下,缓缓道:“小小姐,我来替你磨墨吧。”
谢清欢笑道:“不必了,今晚不知道要抄到什么时候。”对于抄书这事,谢清欢并不陌生,反而有种亲切感。她在大雍时,最后那两年的时间,奉少帝之命编撰囊括社会各方面的百科全书,在汇总,分类,卷册条目之后,也有帮忙誊抄。
算起来,那是她扶持少帝以来做的最开心的事情了。
谢十三听她这么说,并没有退下,反而走到桌前,沉默地磨起墨来。他在心中默默安慰自己,就算小小姐的字写得丑又怎么样,现在的年轻人,有几个毛笔字写得像样的?
谢清欢见他如此,反而不好再推辞,走到书桌后坐下,铺开裁好的纸张,去过细毫润开笔锋,翻开医典,蘸了墨,悠悠落笔。
簪花小楷,落笔的风韵跟持静小姐很是相似,但又有不同。
谢十三见了,微觉惊讶,但又觉得这是理所当然的。在他眼中,谢持静是个非常了不起的女子,不但她自己学有所成,还教出了同样出se的持节少爷。小小姐既然是她的女儿,由此天分也不奇怪。
他却不知道,谢清欢这手字也是ri复一ri练出来的,她手中的老茧也脱落了数层。
这部医典共计八万六千字,谢清欢要抄两份,计划在谢家大宅待一周,时间还是相当紧迫的。谢清欢一旦用心做事,就不会留意到时间的流逝。寂静的夜里,书房里只有她清浅地几乎听不到的呼吸声,以及一张张渐渐填满的雪白纸张。
稍晚医典的时候,谢十三被打发去睡觉。谢清欢的口气虽然淡,甚至透着几分矜持的关心,但不容人拒绝,谢十三拗不过她,从外面关上门的时候,他看到谢清欢放下手中的毛笔,甩了甩手腕,拿起墨条轻轻磨墨。
谢清欢的脸上惯常是带着笑意,但谢十三知道,她并不是个温柔多情的人。她千里迢迢从t市回来,在深夜里孜孜不倦地誊抄着自己并不太懂的医典,是为了那个男人吧。
谢十三合上门,轻手轻脚地回自己的房间,他觉得有点伤心。谢家的人都是这样,对感情谨慎而又执着,一旦认定了,就会不计一切地对那人好。路子允表面上看没什么,但那种自娘胎里带出来的不足之症,是骗不了人的。
他想起谢持静,那样的惊才绝艳,却飘零异乡,终身未嫁,只留下这么一点血脉。小小姐还这么年轻,挑中个男人,却不是久寿之相。
谢十三失眠了,到后半夜才迷迷糊糊睡了一会儿,很快就醒了。看一眼时间,凌晨三点。谢十三又起来一趟,站在院子角,朝书房那边望了望。书房里的灯依旧亮着,谢十三站了十来分钟,那灯突然灭了,谢清欢纤细的身影走了出来,关好门,往卧室的方向走去。
东厢那边,格雷跟路子允之间虽然剑拔弩张,但谢清欢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
格雷湛蓝se的眸子仿若深海,面上风平浪静,底下激流暗涌。
路子允走过他身边,错开两步顿住脚,略微侧头,淡淡说了一句:“这里是谢家。”
格雷挑眉,冷哼一声:“那又如何?”
“不管你想做什么,”路子允沉声道,“在这个地方,请你稍微克制你的疯狂。”
“哦?”格雷脸上现出夸张的惊讶,“路,你怕了?”
“谢家列祖列宗俱在,这个姓氏是她的坚持与骄傲。”路子允静静看着格雷,“你在这里做了错事,她永远都不会原谅你。”
格雷冷冷一笑:“真是笑话,你以为我会在意这个?”
“你当然不在意。”路子允悠悠道,“这也是我跟你之间的区别。”
格雷脸se一沉:“是吗?”
“你只知道按照道格拉斯家的血统,她必然要属于你。但她身上只有一半道格拉斯的血,你却不愿让她有另一半的选择。”路子允微微一笑,“我跟你不一样,我让她选。无论她做出什么决定,我都支持她。”
“路,如果你觉得这样说就能让我放手,那我只能说,你太天真了。”格雷把路子允的话默念了一遍,回过味来了,好整以暇道,“路,你知道我有个叫艾斯的同母兄弟吧?”
路子允顿了顿,才点点头:“知道。”
&nbren妖。”格雷袖长的身体倚在柱子上,慢腾腾道,“即便如此,也依然不能改变他曾是道格拉斯家男人的事实。他做了十几年的女人,却还是要回到宿命的安排,与我相斗。路,你试图说服我,不如寄希望于艾斯能杀死我。”
“道格拉斯家就是这样,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自然更不可能有兄妹。”格雷唇边勾着一抹轻讽的笑,眼中却苍凉冷漠,“你刚刚说她身上只有一半道格拉斯的血?路,我该感谢你,你给我指明了一个方向。”
路子允闻言心中一凛,直觉不妙:“什么?”
“我亲爱的小弟艾斯,最近很是闹腾,原本他是没有用了的,照惯例,我该像对待臭虫一样把他碾死。但他现在又有点用了,我决定留着他,把他养得白白胖胖的。”格雷悠悠一叹,“亲爱的艾斯跟亲爱的小妹,血型是一样的。”
路子允悚然而惊:“你、你是打算——”
“没错。”格雷赞许地点点头,“换血。将她体内那一半这个该死的书香世家的血换掉,她就能作为完全血统的道格拉斯家的人。作为嫡亲的兄妹,艾斯的血是最合适的。”
路子允的脸se黑了:“疯子!”
格雷微笑着回敬:“过奖。”
路子允冷哼:“我绝不会让你得逞的。”
“那么,路,好好地看紧她,不要让她独自落在我手里。”格雷站直身体,背对着曾经当做朋友的男人,“我给了她选择的余地,你如今才能跟她在一起。但是现在,我想要她了。”
路子允没再搭腔,话已至此,多说无益。
这一夜谢清欢忙到最晚,但她睡得最好,第二天早上她还照着平ri的习惯,早早就起来了,就谢家那空气清新的宽阔院子里练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