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会因为自己此刻所处的环境而轻易的将其带入到世界的其他部分,在某个特定环境下产生的思维和行动会产生惯性,让人在到达一个新的地方后产生不适应的感觉。
而这样的人在新的人群中是很容易被看出来的,如果当地的居民曾因为外乡人而受到过惨痛的教训,那么当然就会对这种人十分不友好。特别是偏远蛮荒的地方。
这种地方却常有人出没,因为只有人迹罕至的场所还有新的商机,所有人都削尖脑袋想往里钻的往往都是些吸引眼球,给人错觉的工作。
就算不是,大量的新人入场也会被当成韭菜或者导致行业的内卷。
猎魔人们没有固定的居所,他们跟随着那些被悬赏的魔物而颠沛,身上总能带着世界各地的尘土味。所以往往在每个地方都不受欢迎——又很受欢迎。
虽然体面人宗师会嫌弃这群人粗鄙野蛮要价还高,但是当地的商贩却会很喜欢他们,因为这些人都是风尘仆仆的在各地来往,人生地不熟,收的和花的都是快钱,往往出手很阔绰。
没什么有家室的人会选择成为猎魔人,也没什么猎魔人会攒钱。他们总是在下次任务开始之间把自己的荷包掏个干净。
活着回来就接着花天酒地,如果死了,恐怕身上最值钱的就是那件百纳的风衣,还未必能留下完整。
只是,所有人都知道,总有人会与众不同,就是这样一个醉生梦死的群体,也不全是那样的莽撞人。
埃弗拉就是这样特别的人,他有着非常干练的、被系在脑后的黑发,眼睛也是黑色的,眉骨很高、瞳仁很大,让他的眼睛看起来就像黑洞一样神秘而辽阔。
他的身上总是有很多钱,比其他绝大部分的同行都要富有,最重要的是他今年很年轻,甚至年轻的可以说是是过分,只有二十三岁。
但如此后生却早就是远近闻名的猎魔人了,他与其他的猎魔人不同,一直都是在帝国的几座小城间活动,不仅猎魔,也会给其他人当保镖、雇佣兵等等,只要钱给够就行了。
所以他得了个外号,叫贪婪的佣兵王,虽然这好像是个贬义,但其实这样的外号更多的也只是个熟人之间的互相调侃,每个人都对他很客气。不过时间一久名声就外传了,这种外号让他显得有些凶狠。
现在能上来敲他门的客人都是携带重金要办很危险事情的了。
很多险象环生的任务,他都能神奇的完成,每次都不让自己的存款变成无主之财,其能力可见一斑。
“有人来找您。”他的小侍女在这天清晨走进他的书房——没错,一个粗人居然还有书房,真是附庸风雅的紧!
“是谁?”外号叫贪婪的佣兵王实际上人平时很和气的埃弗拉刚想书放回书架回去睡个回笼觉,听到这句话就又坐回了他的那个皮椅中,但是看他的模样,大有随时再起身的打算,毕竟现在他已经很少接生客的单了,如果做也是要熟客介绍,类似于会员制。
不但如此,他还管理着一个小的任务机构,底下有十几号能干活的人稳定聚集在那里。
很难想象一个二十余岁的孩子,是怎么做到这样家大业大的,如果没有人帮助的话,是很理解的。
“他说他叫培拉。”
埃弗拉听到这个已经多年没有再出现的名字,心里吃了一惊,站起身叫那个仆从赶紧将对方请进来。
那个叫培拉的男子走进了他的书房,对方也有一头黑色的秀发,只不过颜色没有埃弗拉这样的深邃,在光芒下会泛起些许棕色,看上去有十分莫测的渐变效果。
“培拉大人,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了。”
那个刚从阿尔丹行省做客归来的男子笑着看着埃弗拉,对他说:“没想到几年不见,你已经做的这么大了,我为你高兴。”
培拉自然是安舍尔当猎魔人时候的化名,那个时候他曾救过当时年纪不过十六七岁的埃弗拉,并且将其留在身边教了他许多的东西,正式因为有了这些,埃弗拉这个魔法天赋不算特别出众的小猎魔人才会如此迅速的成长,从人群中脱颖而出。
“您这些年去哪了?我一直想着如果这边能稳定运转了就去找您。”
“我啊……去了很多地方,已经不做猎魔人了。记得当时我跟你说的吗?我只是来体验生活的,不会做很久。”
“我能追随您吗?我有很多的问题想要向您请教。”
“当然……我本来是打算来找你叙旧的,但是前几天我突然知道了一个消息,我有个很重要的人可能去到了危险的地方,我希望你能保证他的安全。如果他陷入了危险,不要硬碰硬,找个方法把他救出来就好。这件事情很危险,而且我不方便出面,我思来想去,能信得过的只有你了。”安舍尔掏出一袋水晶圆盘,里面足足有十五个之多。
埃弗拉打开那个锦绣的前代,脸上的表情十分错愕。
“此行十分危险,如果他有什么不测,我希望你能在有十足把握的情况下在出手相助,否则你们两个可能都会出事,如果需要钱财大点,这些钱可以让你不用畏手畏脚。”然后安舍尔又掏出了个钱袋,与埃弗拉手中的一模一样,意思是事成之后还有十五个。
埃弗拉看着手中的钱币,咽了口口水,将其还了回去说道:“培拉先生,你是我的恩人,如果那个人对于您都很重要,那我我比万死不辞。这钱我不能收,否则报偿不了您对我的恩情。”
“能接下来这个任务便是报偿我的恩情了,再说了,这钱估计有大半都勉强够你的互动经费。人不要带太多,必须信得过。”
“这……。”
“行了,事态紧急,我们还是少客气一番,来好好的说下任务的细节。”
听闻埃弗拉要启程离开这座他生活了很多年的小镇,许多人都不敢相信,而且听这位小镇佣兵王的意思,可能再也不会回来了。他将事务所交给了忠心耿耿的手下,卖掉房子,带着那位女仆离开,不知此别是生死祸福。
离开的太突然,突然道他那些平时的朋友——虽然这个行业本身都是竞争关系少有朋友,就算有也难长久。
都没能来送别。
他才二十三岁,但是在生与死的交锋中已经赢了死神数百个会和,他的魔法回路也是超越几乎所有同龄人的大魔导士水平,而且距离魔导师也已经不遥远了。
这样的年纪这样的回路,比高塔里的那些天才还要强上好几倍,但是他明白,以自己的能力,可能魔导师就已经是终点了。不过他不在意这些绝对的魔法强度,在野外魔导师越级击杀他人的案例比比皆是,毕竟那已经是一系的顶尖,与更高位魔法师的魔法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他身边的侍女,那个姑娘长得清秀婉约,是个身世悲惨的人儿,年纪很小的时候父母就去世了,他们的马车翻下山崖,她母亲用生命保护了她。
那时候这个姑娘才六岁,后来被路过的少年发现,将不知道昏迷了几天的她带回了文明世界,用幼小的身体挡住了当时所在的车队中某些腌臜货的卑劣想法。花光身上的微薄财务救了她的性命。后来姑娘苏醒,发誓永远服侍他,他那时腼腆,只说不必如此,但是后来两个人就是这样形影不离了。
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埃弗拉才十一岁,一晃都十二年过去了。
安舍尔从酒馆好事人的口中知道了这个事情,才会在后来的某次危情之中救了他一条性命,并教了许多他原本这辈子也不可能学到的精妙知识。
帝国东北方地区的小镇佣兵王就是在这样的机缘巧合之下来到了这座被称之为克瑞斯的城市。他很大方,直接从正门进来,如果从时间上算起,他只比沐恩晚来了一天。
从小混迹底层社会的埃弗拉自然比沐恩这样养尊处优的孩子懂的社会规则多,他先将自己的女仆安置好,告诉她了一个特别的敲门方式。并且告诉她如果有人来找她,不是用这个敲门方式就不要开门并且想办法求救。
之后他便在巷弄间游走,根本无需问谁,只要在酒馆畅快的醉上一场,便已经明白了这个城市的大致情况。